8月2日,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到大榆树镇小泥河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对该公墓利用公益性公墓从事对外经营案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人员在出示了相关执法证件后对其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违法情节相关询问,并做了询问笔录,村委会负责人予以确认后签字,对给予的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的处罚决定表示没有异议,并保证以后不再从事违法活动。该案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准备结案。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车行义——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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