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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取保候审的钱应该向谁缴纳呢?
2018年5月12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醉驾也正式入了刑。醉驾也因此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像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撞向路边护栏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反应不及时造成多车追尾的;醉酒驾车冲撞人群的等。醉酒驾驶不仅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对他人乃至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视醉酒程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的不同,有的醉驾的情形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要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所缴纳的保证金要存入指定的银行专门的账户。朋友聚会,工作饭局,能不喝酒还是不要喝酒,如果喝了开车的还是找个代驾吧。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请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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