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纠纷
文章列表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程序
2018年4月11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抵押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对抵押土地进行评估或抵押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并签定担保法允许范围内的主合同及其抵押合同;其次,在签定抵押合同后15日内,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主合同、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或土地价值证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共同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经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审查,进行登记注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车行义——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1350115388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0115388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