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恩爱的情侣,只因相互猜忌,大打出手,一人受重伤。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冯某与黄某相恋并同居已一年多,冯某的父母常年经商,家境殷实,他没有正经工作,经常和朋友在外花天酒地。而黄某偏偏是个醋坛子,整天盯着冯某的去向,一小时不见便电话不断。久而久之,两人常因此争吵。
2011年2月的一天晚上,冯某和一帮朋友到KTV唱歌,并叫了小姐作陪。晚上12点,黄某便开始电话催促其回家,后连打五六个电话冯某都拒接,黄某一气之下便冲到KTV。两人相互厮打起来,喝了酒的冯某将黄某打倒在地,并用脚踹黄某的腹部,致其胰腺破裂。经鉴定,黄某的伤情属于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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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