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建设系统各有关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部组织实施的国家“十—·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各承担单位:
现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重点科研机构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的意见》(国科发外字[2007]56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国际科技合作由以项目合作为主向以机构间合作为主转变,是我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质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大转变。我部各行业的重点科研机构都要积极主动转变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思路,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科学合理利用其他国家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的技术、人力、设备和资金援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各有关科研机构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按照“意见”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科研机构应具备的条件、遴选程序和管理办法等要求,积极做好申请工作,以便争取国家的支持。请务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我部科学技术司,我们将于11月底前向科技部推荐。
联系人:建设部科技司国际科技合作处 仝贵婵 王建清
电 话:010—58934535、58933914
传 真:010-5893453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联系人:建设部外事司综合处 张彦春 李 喆
电 话:010—58933107
附件: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重点科研机构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