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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上学14岁女孩谎称被绑架 警方追踪百里发现真相
2017年6月27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不想上学14岁女孩谎称被绑架

中国青年网讯,2日,宝清县小城子镇居民沈某和妻子慌忙来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女儿小凡(化名)于11月30日晚离家不知去向,2日7时许,女儿的同学联系到他们说,她的QQ接到小凡的一求救信息:“我被关在一个大仓库里,被人绑架了,同时被关的还有六七个孩子……”小凡还发送了一个位置信息,佳木斯市桦川县南190公里处梨丰乡。民警驱车赶到该位置,找到梨丰乡的一处国储粮库。经排查,在该位置范围两公里内的仓库、楼群、旅店、网吧都没有发现小凡。此时,民警又让沈先生尝试与小凡用QQ联系,过了一会儿,小凡又发送了新地址,八五二农场七分场附近。15时许,民警终于在八五二七分场附近一粮库外将“受害人”找到,可女孩当时安然无恙,仍在用QQ发送着消息。面对民警的询问,她称自己刚逃出来,正打算向警方求救。

自导自演绑架闹剧只因不想上学

民警再三询问,小凡说整件事都是她导演的,并没有被绑架的事。她不想念书了,父母不同意,她便离家出走了。这期间,朋友开车拉着她到佳木斯玩,她想吓吓父母,便谎称自己被绑架了,还发送了一个地址。她住在朋友家,离开时,又发送了一个地址,称自己逃了出来,为她下一步回家圆谎。没想到,她正继续发送着谎话,民警已经出现在她的面前。经过思想教育,警方责令其父母将其带回。6日上午,宝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到小女孩送来的锦旗,女孩保证以后不会这么任性了。

警方提示: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向警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警方将依法及时处置。不过,值得提醒的是,谎报警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甚至是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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