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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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律师!想开庭,请宣誓:若说谎,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饱受折磨和煎熬......”| 车律真扯 (4)
2015年11月16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车律扯出如下美好画面:~律师宣誓毕,法官大声宣誓、宣布道:“~我保证公正裁判不差分毫,若失职,千刀万剐下地狱!~现在开庭!”~~~从此,神州大地,律师绝迹,法官进化为神父~国泰民安,天下无讼~~~


核心提示:宣誓书内容为:“我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所作陈述可能会对他人及其家庭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他人的一生。因此,我面对法庭,郑重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对法庭如实陈述,据实回答。如作不实陈述,违背良心和做人良知,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内心饱受折磨和煎熬,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将作为不诚信之人,被贴上耻辱标签,受到道德谴责。”

“如作不实陈述,违背良心和做人良知,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内心饱受折磨和煎熬……”近日,网上热传江苏宿迁市沭阳县法院要求案件当事人宣读誓言。

沭阳县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法院新闻发言人将会在合适的时候,对“宣誓”一事作解释说明。

律师和当事人都要宣读“如实陈述”的誓词

9月7日,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铭在沭阳法院开庭。这是一个商事案件,原告是自然人,起诉3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的代理律师就是杨铭。

令杨铭感到意外的是,开庭当天,在核对当事人信息之后,法院要求他和案件其他当事人、代理律师宣读一份誓词。

于是,原告自然人、3名被告公司代理律师依次起立,宣读誓词,并签名。

这份法院起草的宣誓书内容为:“我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所作陈述可能会对他人及其家庭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他人的一生。因此,我面对法庭,郑重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对法庭如实陈述,据实回答。如作不实陈述,违背良心和做人良知,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内心饱受折磨和煎熬,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将作为不诚信之人,被贴上耻辱标签,受到道德谴责。”

这是杨铭律师从业12年以来,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他把这份宣誓书发到网上,很快引起热议。有网友觉得“奇葩”、“可笑”,也有人觉得“挺好”、“值得推广”。

据《法制晚报》报道,沭阳法院研究室主任称,法庭宣誓确有其事,誓词是由法院院长所创,借鉴英美及中国香港地区法庭经验,“已经实行半年,效果很好”,遣词造句并无不妥之处,“前一段有个当事人,宣读完誓词后,要求他签字按手印,告知他说谎要承担法律责任,他就承认自己说谎了。”

出发点虽好,让律师宣誓仍引发争议

对于这份宣誓书,业界和学界都有些自己的看法。

杨铭律师认为,让证人宣读誓词可以理解,英美法庭就有证人宣誓制度,但要求其他案件当事人、律师发誓并无法律根据。

杨铭对澎湃新闻说,诉讼的作用是定纷止争,判明道理,让利益和责任各归其属,而不是劝人忏悔。在各执一词的主张中,权衡的标尺是看得到的法律,而不应是“摸不着的良心”。

他说,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利益,聪明的律师会善于利用证据搭建对客户有利的法律事实,而面对原、被告讲述的不同剧本,智慧的法官则会凭借知识与经验,发现一个最接近真相的故事,然后适用法律为双方评判是非,分断责任,归属利益。

“律师是天生的阴谋家,律师也是敏锐的揭露者。法庭有权要求证人诚实,但不能禁止律师违心。这也是为什么律师不应该做灵魂宣誓的道理。”杨铭说。

杨铭认为,沭阳法院院长“可爱的初心”没错,但是用错了地方。

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虞青松对澎湃新闻说,不论是法学专业人士还是普通人,第一眼看到这份宣誓书,会感觉“黑色幽默”。他认为宣誓书用词“有点火辣”,可以改进措辞。

他也认为,律师的每句话都有立场,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让律师如此发誓不太妥当,甚至侵犯了律师的工作权利。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则直接称“不认可”这份宣誓书,认为“多此一举,不应该随意添加这个程序,反而冲淡了法律、法庭的严肃性”。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份宣誓书。

她认为,如今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太多了,不诚信诉讼相当严重。这时候通过宣誓的方式,用这种有仪式感的方式,让诉讼参与人了解到不实陈述,将面临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可以增强对法律、法庭、法官的尊重。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钊也对澎湃新闻说,沭阳法院的创举“开全国法院之先河”,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解决法庭上诉讼参与人诚信缺失的现象,比如当事人虚假诉讼,证人虚假陈述。

孔维钊认为,誓词内容有失法律严谨、法庭严肃的一面,要求律师进行宣誓更无法可循,也无域外借鉴经验。

邱鹭风教授对澎湃新闻说,这是一个总体值得肯定的尝试。不过,她也觉得宣誓书中有些字句不妥,可以简洁一些,比如去掉“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被贴上耻辱标签”等,以体现宣誓书的庄严。

(来源:澎湃新闻网 文|蓝天彬 《江苏一法院让律师在法庭上宣誓:若说谎,灵魂将日夜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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