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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展期内他人使用与该商标近似商标会侵权吗
2014年12月24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宽展期内他人使用与该商标近似商标会侵权吗

在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的,商标专用权连续存在,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提出续展申请但未被核准的,该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满后不受法律保护,故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请求保护处于宽展期的商标的,投诉人应当提供续展申请证明,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中止,待续展核准情况确定后再行处理。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中的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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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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