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地产纠纷
文章列表
深圳有关房产合同纠纷信息
2014年5月19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我与房产公司签定一份合同,约定2006年1月31前交房(房产延期约4个月交房),付款方式为按揭。但是,建议局对合同备案并交回房产公司后,房产公司又要求购房人签定协议——同意将交房时间延迟到2006年5月31日前并自愿放弃与该房产公司有关的一切赔偿,否则房产不将备案生效的合同中属于购房人的那一份交还购房人。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办法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取回合同?请帮帮我!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车行义——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1350115388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0115388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