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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男子“引狼入室” 盗窃者被抓获判有期称后悔
2013年4月21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一男子“交友不慎”,请来朋友到家中喝酒,不料“引狼入室”,被翻了家、偷了钱,日前,上思法院审结了此案。

  19岁的潘某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2012年12月9日,朋友梁某邀请其到家中喝酒,无所事事的潘某如约而至。

  几瓶啤酒下肚后,梁某提议玩“密食”(一种赌博游戏),他来做东,朋友们大呼赞成。一边沉默的潘某这下犯愁了,自己来喝酒时身上并没带钱,为了“不失面子”,潘某生起了邪念。

  他趁着上厕所之机,赶忙跑到梁某家中三楼的卧室内,翻箱倒柜,终于在梁某的床铺枕头底下发现180元,并连忙拿走回到一楼“淡定”赌钱。

  碰巧的是,潘某将偷来的钱“物归原主”全部输给了梁某。郁闷的潘某正当准备回家时,梁某的老婆从外归来,发现自己房间有被翻过的痕迹,连忙告诉梁某。这时,有人说之前看到潘某鬼鬼祟祟跑上三楼房间,潘某百口莫辩,最终被众人扭送至公安局。

  经审讯,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连称自己是酒后临时起意,现在十分后悔,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潘某最终以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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