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鲁甸县法院龙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沈艳、朱霞自愿赔偿原告沈芳医疗费2600元。
原告沈芳,被告沈艳、朱霞系邻居,两被告因过道问题关系一直不好,2013年2月7日,两被告的小孩在玩耍的过程中发生了打架,两被告家再次结怨。原告沈芳与被告沈艳在聊天的时候就说起两被告的小孩打架一事,同时也说了一些有关被告朱霞的坏话。原告沈芳就把其与沈艳聊天的话添油加醋的说给了被告朱霞听,朱霞一怒之下就去找了沈艳理论,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发生了殴打,结果把劝架的原告沈芳打伤。原告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经济损失合计3500元,最重要的是原告的脸留下了永久的疤痕。两被告因此事也被派出所拘留10天。该案件经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均三方均未达成协议,最后,原、被告对簿公堂,在法官耐心的说理释法下,缓和了三个家庭之间的僵局,圆满的解决了此事。
法官点评:此案中,原、被告都得到了深刻的教训,挑拨别人的关系对自己是白无一害的,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语也是一个不明是非的举措。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