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重刑轻民”尤为突出。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如何得到充分而有效的法律保障,始终是司法乃至社会的难点和痛点。而在涉众型经济犯罪如非法集资类案件当中,又使该等难点更难、痛点更痛。
“刑民交叉”专业律师,运用其综合的法律服务能力,能够有效地破解该等难点、痛点。
T3:案情简介
马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件当中,数十套房产“被套”。盈科车行义接受其中17名房主的委托,依法维护其财产(房产)权益。
本案是“以房养老”和“套路贷”的合体,是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创新、变异”。
其中,“被套路”的涉案房产能否在刑事案件当中得到认定和处理,成为被害房主财产权益(房产)能否最终得到法律充分而有效保障的关键。
承办律师团队运用“刑民行交叉”法律方法论,针对本案具体事实,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见:
一、出资人不是证人,出资人是本案当事人;
二、被害房主的房产是马某集资诈骗犯罪的对象之一。被害房主的房产是涉案财产,应当在
判决中作出认定和处理;
三、将“房屋抵押借款及其公证”与本案“人为割裂”开来,必将导致案件的审理只是“盲人摸象”,其判决的后果是荒唐的、不堪的。
北京高院对本案作出的终审裁定,以“176字的一个段落”对于涉案房产作出了认定。
依据该“段落”,能够实现“房产得以保全”的效果。
改变“忽视财产保护”的刑事司法现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是“刑民交叉”专业律师的职责。